2010-06-10

轉貼國光石化相關資訊(六)

2010年5月25日 原文轉自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蔡嘉陽理事長

環境信託釋疑(一)



謝謝您參與這次的環境信託行動,認同我們白海豚必須要保護下來,台灣母親之河濁水溪口濕地不能被開發破壞的意願,也希望您邀請您的朋友伙伴加入這次白海豚環境信託。http://et.e-info.org.tw/node/112

也感謝部分朋友寫信來詢問相關問題,我有必要在這裡澄清,請大家用正確的觀念來對待這次的環境信託運動。環境信託不是台灣自己發明的,在英國、日本早已行之有年,重要的歷史文化、古蹟建物和自然地景,這是全民共有的資產,而不是政府和少數財團可以予取予求去開發破壞的。所以這次彰化縣環保聯盟採用「宣言信託」的方式,告訴大家我們台灣的白海豚和濁水溪口濕地有難了,我們必須一起站出來保存這個自然資產。以下的問題或許是大家心中曾有的疑問。

一、跟政府買地要有法源基礎,環境信託的法源是什麼?

回答:我們的法源依據是信託法中的「公益信託」第八章第69-71條,國光石化開發案依據已經落日的促產條例,政府得讓售土地給工業興辦人。我們的法源位階比促產條例高,所以這是法律之間的競和,只要是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是可以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海岸濕地:內政部營建署)提出信託計畫之申請。

二、國光石化開發是政府的既定政策,這樣申請是不會通過的。

國光石化是民間的投資開發案,並非國家重大建設(行政院有正式公文釐清),所以沒有什麼是政府既定政策就非蓋不可的道理。二次金改政府也曾說是非做不可,但卻弊案頻傳。所以政府不是唯一獨大,既定政策也不一定都對。如果不當的開發和錯誤的產業政策,我們人民就要站出來,告訴政府我們更想要去保護濁水溪口濕地和白海豚,所以環境信託是人民力量的展現。如果政府否決了我們的信託申請,我們看政府否決申請的理由是什麼,接著打行政訴訟和釋憲。

三、環境信託是吸金嗎?有什麼退場機制?

我們這次的環境信託行動是爭取大家一起買下白海豚迴游廊道海岸濕地的意願,等環境信託計畫申請通過之後,才會請大家匯入曾經承諾的買地金額。所以現階段並沒有收取任何金額,哪裡來的吸金?而且未來如果信託成立之後,所有認股的金額都是用來買地,所以也不會有剩餘的金錢管理的問題,只有濕地管理的問題。信託計畫中會明確規定當信託目的終止之後,濕地管理如何處理。

這次政府和財團聯手要開發台灣最大的濁水溪河口濕地,環境信託是全民可以站出來捍衛環境資產永續發展的方式,不能讓夕陽石化產業來犧牲台灣的自然資源和人民的健康,以換取少數財團的利益。不管這次的環境信託是否成功,最重要的是過程,告訴大家人民是可以透過環境信託,來表達對重要自然資產的保護意願,政府如果不作為,就由人民來作為。政府必須為多數人民與公平正義服務,而不是站在財團這邊。請大家共同推廣環境信託的意義和理念,不要以訛傳訛,而誤解了這次行動的意義。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蔡嘉陽理事長敬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